安徽益和公益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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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安徽益和公益服务中心
----------------------------------
电  话:0551-63881810
Email:yihegy@foxmail.com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长江东路玻璃厂小区内西北角“左邻右舍”党群服务中心二楼

公开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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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益和公益服务中心服务公开承诺书

第一条  本单位的名称: 安徽益和公益服务中心。

第二条  本单位的性质:举办者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单位的宗旨: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关注安徽地区的社区志愿者的成长和志愿组织的发展,致力于搭建公益平台,并提供志愿者能力建设、公益沙龙、信息资讯等服务。

第四条  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安徽省民政厅;本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是安徽省民政厅。

第五条  本单位的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望江东路325号供电西村6幢101室。

第六条  本单位设理事会,其成员为4人:是陈文华、蒋倩、周军、时艳侠。理事会是本单位的决策机构。理事由举办者、员工代表推选产生。理事每届任期 3 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本单位监事成员2人,每届任期 3 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七条  本单位主要业务内容:志愿服务能力建设、志愿精神倡导、志愿项目开发、公益信息收集、宣传和交流、志愿组织发展咨询。

第八条  本单位服务方式为:组织开展培训、工作坊、公益沙龙、公益项目评选、公益慈善人物评选、公益行业交流论坛、公益参访、小额资助、政策研讨会;提交政策及法律建议书;撰写行业调研报告等。

图片关键词第九条 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  蒋倩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四)因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3年,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

(五)担任因违法被撤销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自该单位被撤销登记之日起未逾3年的;

(六)非中国内地居民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 本单位经费来源有:

   (一)开办资金;

   (二)政府资助;

   (三)在业务范围内开展服务活动的收入;

   (四)利息;

   (五)捐赠;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一条 本单位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不得分红。

第十二条 本单位执行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十三条 本单位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十四条 本单位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

第十五条 本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等法律的规定,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单位的年度检查。

第十六条 本单位劳动用工、社会保险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安徽益和公益服务中心

                        2017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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