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传播小沙龙总结思考汇总
在4月21日的公益传播沙龙后,几位参加的小伙伴也都发来了自己的思考和总结。小编读后非常欣慰。
作为一个NGO的从业人员,小编和大多数人一样很自然的认为媒体做公益有优势,但是也有不务正业的感觉。站在NGO的立场上,除了批评媒体的功利化外,也试图用媒体的一个观点反思下NGO的状况:那你们倒是多做点,让我们不用做也有素材啊!
从传播的角度来说,小编一直坚持认为NGO提高自己的媒介素养,做好自己的新媒体平台是王道。传播媒体的合作,绝不是可以被完全依赖的,也不应该依赖的。因为媒体也应该有独立性,也应该担负起对NGO等的监督。
一个小沙龙解决不了王佳的论文的问题,也不会对这么大的话题有啥实质性的讨论结果。我们可能是过程重于形式了。只要在思考,就会有下一步发展的可能。而我们唯一能确定的只是:思考的过程。
我们节选了3个小伙伴的思考,汇总到一起,供大家参考和讨论。我们后续还计划举行类似的公益传播方面的小读书会和沙龙。欢迎大家关注。我们的QQ群:365053491。
公益沙龙随想
这应该算是第一次参加公益小沙龙。虽然并非只是旁听加学习研究生王佳学姐的论文探讨,但是感受颇深,真是无处不在的学习!
论文以“安徽传统媒体公益传播研究——以三大公益品牌为例”为题,内容丰富。
在沙龙的讨论中,聊到了慈善与公益的区别。慈善它仅仅是停留在表层上的帮助别人,而并没有涉及到深层次的问题,比如说,问题的本源,没有从根本上去解决问题,但这些,公益能做到,虽然说当下的公益事业还并没有发展到这个层面,但公益是朝着解决问题的本源为根本目标的。随着社会的发展,公益必将成为一项事业来发展。
随着公益项目的深入,公益行动的推进,媒体人做公益也逐渐增多。但媒体人走到前台做公益却也有着短处,即可持续性弱,专业性弱。包括财务、团队、项目本身,很难有前瞻性的规划和掌控力。你很难脱离媒体传播主业,于是就很难抽身出来,媒体平台对项目实施和影响发挥天然速成优势的同时,也可能表现出对公益志愿专业可持续性的忽视。
然而不可否认的是其优势。媒体人做公益,借助其独特的地位,声势更大,影响力更大,能把国务院的政策改变,这对一般的公益组织来说是很难的。媒体人做公益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将社会问题上升到社会问题的议程设置,让这个问题能否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当众生哗然的时候,迫于公共舆论的压力,政府不得不去跟进,解决这些问题。从这方面来说,媒体人有必要做公益 。但其只能参与,并不代表媒体。需要强调的是,媒体人做公益不能等同于媒体做公益。媒体人做公益,他是依托媒体这个平台和媒体人独有的平台,更有助于公益项目、公益活动的传播。但谈到媒体人做公益这方面,大家还是不赞同的,俗话说的好“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不难发现,李连杰也正慢慢向公众声明“壹基金”不是他的,他要让人们明白,“壹基金”是由专业的公益组织、公益团队开办的。最后,需要强调的是,媒体应该坚持它拥有的职能,发挥其传播与监督的职能,做公益只能的参与与监督,千万不能越位,否则不仅造成资源的浪费,而且可能受到受众的反感等不良反应。媒体人的优势还是传播整合平台,具体的事还得由具体的专业人士来践行。媒体人做公益,需要整合更多的资源协作,需要接受专业人士的专业指导。如果这是一个公益产业链的话,媒体人应当只是其中的一环,甚至只是发挥了润滑剂的作用。不该也不合适取代执行项目的志愿者组织者,而成为公益项目的主角。
总之,我觉得信息快速传播的当下,在公益传播的道路上,我们少不了媒体的帮助,应在传统媒体为主导,自媒体参与的情况下,陪同NGO以及政府共同完成我们神圣而伟大的公益事业。但其中,媒体是传播者加监督者,政府是监管者,NGO才是真正的活动发起、策划与执行者。
4月22号公益传播沙龙收获与心得
一、媒体做公益的”专业性”问题
媒体并非专业NGO,本身有自己的专业职能,在公益的执行上专业性欠缺。媒体介入公益领域的角色定位,更多应以“搭建传播平台”为主,集聚社会关注,从而更好的整合社会资源促进事情的解决。
之所以说媒体做公益不够专业,体现在公益目标的指向上。因为媒体的新闻性和传播需要,媒体在传播上更多的关注于公益事件的宣传价值,渲染或者突出事件的新闻点,关注周期较短。大部分的公益活动都是系列事件,前因后果需要挖掘较深,而且许多公益活动是专业的操作,例如灾后心理重建、心理咨询等都是要由专业人员执行,媒体的煽情和曝光反而对于当事人可能是二次伤害。
所以说,媒体自身的特征和目标,媒体做公益和NGO相比,专业性上要低很多。
二、媒体要不要做公益?
媒体已握有媒介资源,这是优势,也意味着社会责任。如果媒体面对公益活动,只关注事件的传播性和新闻点,忽略挖掘事件背后的深层原因,是资源的浪费。媒体对于公益应该更多的关注到事件的深层原因,从社会环境和制度的层面出发,呼吁关注问题,尽可能的聚集社会各方面资源从而推动社会问题的解决。媒体更多扮演的角色应该是监督者,不仅是监督政府,同时也监督各类社会组织。
媒体直接从事公益活动,对NGO是一种“不公平”。媒体做公益,自然而然的会宣传自己的公益品牌,往往使民众关注到品牌而不是公益目标本身。这样,无形中相对削弱了NGO的传播资源。
当今是有很多媒体人创建公益项目或品牌,并且做的相当专业和成功。这是因为就公益项目而言,他们把目标放在第一位,而不是把传播目标放首位。也就是说,媒体人的公益,吸引人们关注的不是他自己的媒体品牌,而是他们在做的事。媒体人以个人的身份做公益,和明星做公益的相似之处是利用已有关注度,提高所从事的公益活动的曝光率。如果媒体忽略本身的社会责任,只是追求公益活动的关注度,那还是不要做公益了。
公益传播沙龙的思考
首先呢,我自己刚学习传播学,对于公益也是懵懵懂懂,不敢大谈特谈其本质性的问题,就那天的交流分享说下自己的感想吧
首先,公益是个很难界定的词语,相信这一点在公益的圈子内都有探讨,每家组织和机构都会有自己的定义和理解。传播在学术界(书上说的)也没有一个很强烈的共识,所以两个很模糊的概念放在一起来研究得到的结论也必定模糊,没准也得不出结论。这很正常。
对于主人公(sorry,忘记了名字。。。。好罪过!)的硕士论文(主人公是王佳,编者注),个人觉得结论的实用性上面没有过多的亮点,这点在当晚的交流上就已经指出,别人没有调查过也可以得出结论,但其实这也不怪你,就是让从事了很多年的公益人来说,也不一定能提出什么有价值的总结性内容,所以我个人觉得这样的话,那就把自己带有的思考和发散性的结论当作得分的亮点(不知道这样是不是符合论文的规范?)
对于媒体从事公益,我觉得重要的是媒体里面的人是不是真的想做具有相对来说“纯洁性”的公益。一切事在人为,有那样的合适的人,再加上媒体的优势,做出好的公益项目不难,而跟媒体本身属性关联不大
在批判媒体公益的同时,也要审视自身的公益短板,当我们质疑湖南卫视的变形记的同时,是不是也应该看到正能量的一面,因为作为传播媒介来说,要从整个播出效果来审视自身的节目属性。如果能“牺牲”节目主人公一个人而正能量能刺激到电视机前上万名观众的话,这种“交易”难道不合理吗?当然,当我们质疑这种节目本身对孩子的危害同时,是不是也要拿出一定的有说服力的证据来证明,而不是凭借“因为他们是留守儿童,所以这样的节目形式对它们来说就是伤害”这样的想当然的逻辑来当作论证的武器。这是不具有说服力的。
以上是我的一点看法,欢迎大家讨论。